教学与授课:独立担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完成每学年规定的授课学时。这要求讲师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学科的要求,设计教学方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帮助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
实践教学与职业培训:组织、参与指导见习、实习、社会调查、学生科研工作及本科生毕业考核的工作,参加教学改革、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编写工作。此外,讲师还应担任示教室或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示教或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教材。
科研与社会服务: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每年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有关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
指导研究生或进修教师: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或进修教师。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
这些职责体现了讲师在教学、科研、社会实践以及学生管理等多个方面的综合作用,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以及职业道德,同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